石轩琴、周少燕(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上枝村78号):
本院受理原告张运翠与被告石轩琴、周少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1121民初3726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4年3月1日上午10时4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石轩琴、周少燕(户籍地浙江省青田县船寮镇上枝村78号):
本院受理原告张运翠与被告石轩琴、周少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1121民初3726号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司法公正码、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送达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交证据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决定于2024年3月1日上午10时40分在本院船寮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