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通告
人力三轮车是人力交通运输工具,擅自加装动力装置给车辆的制动性能、稳定性、安全性带来重大影响,存在极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加强温溪镇交通秩序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决定于2023年12月15日起对温溪镇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进行整治。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人力三轮车非法加装动力装置;
二、对已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限于2023年12月15日前由车主自行拆除非法加装的动力装置,逾期不主动拆除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非法装置,并处以罚款、扣车等处罚;
三、严禁经营户从事非法加装人力三轮车动力装置的经营活动;
四、对以暴力或者暴力威胁等阻碍执法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自觉拒绝乘坐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发现非法加装动力装置的人力三轮车的,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578-6020110,0578-6851226。
青田县温溪镇人民政府
青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2月5日
(供稿人:陈烨 审核人:詹佳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