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实施《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例》,进一步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有效预防和防止流浪犬伤人事件的发生,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我县开展城区犬类治理工作。2025年11月13日,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油竹街道油竹小学发现走失犬1只,现寄养在瓯南街道宠小生宠物医院。根据《丽水市城市养犬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依法予以公告。请养犬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到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油竹中队办理认领手续,逾期不认领的,视为弃养,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置,发现冒领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犬只附图如下:

联系人:青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油竹中队

联系电话:0578—6095812青田县


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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