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门诊部超频次、超医保限定支付收费
致使医保基金损失
案情:我县某骨伤科门诊部在进行某些诊疗项目时,违规将部分医保规定按“人次”的收费项目一天收费超过一次、违规将血塞通注射液等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的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该行为违反了《2021年青田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等有关规定。
青田县医保局按有关规定处以立即整改;退回违规医疗费用8.64万元。
案例2
卫生院违规开具处方致使医保基金损失
案情:我县某乡镇卫生院,开具处方时未仔细核对以前购药信息,致使同一病人频繁购买相同药品数量过多,超频次购药共涉及违规费用0.16万元。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处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医生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开具处方。
青田县医保局按有关规定处以立即整改;退回违规医疗费用0.16万元。
案例3
个人瞒报受伤经过骗取医保基金
案情:我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叶某,2021年6月在丽水市中心医院住院期间,隐瞒受雇摘杨梅摔伤事实,谎称为自己摘杨梅受伤,不存在第三方责任,进而骗取医保基金1.53万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及第二十七条规定,青田县医保局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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