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发展的底线,责任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近年来,建筑施工工地、装饰装修现场、物业小区及既有建筑中,接连发生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今天,我们梳理几起典型事故案例,剖析根源、以案示警、以案促改,请住建领域各方主体务必引以为戒,切实扛起安全责任!
动火作业失控:
施工现场的“致命火源”
动火作业是建筑施工火灾的“头号杀手”。焊渣飞溅、看护缺失、防护缺位,每一处疏漏都可能引发不可挽回的灾难。
案例一:某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较大火灾事故
2025年3月31日,某市某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6人受伤,过火面积约4500平方米。
事故责任: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未依法依规申请办理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施工许可;违反动火作业操作规程,起火初期应急处置不力,擅自拆除消防设施,楼层地板擅自开设开口;使用燃烧性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保温材料及牛皮纸铝膜。
责任追究:5名有关责任人被建议移送司法机关,10名公职人员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案例二:某二次供水改造工程较大火灾事故
2023年12月27日,某市某镇二次供水改造工程管道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69万元。
事故责任: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工人无证从事电焊作业,现场未设置监护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当天脱岗;电焊作业前未对现场水管保温层、通电电缆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责任追究: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责令停业整顿60日。
案例三:某新材料建设工地较大火灾事故
2022年12月2日,某市某区某新材料建设工地发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987.83万元。
事故责任:施工单位违法分包,使用燃烧性能不达标的橡塑保温棉,技术负责人擅自修改工程设计图纸,项目负责人未按规定履职,现场长期存在施工人员抽烟现象,可燃建筑余料和垃圾未及时清理,焊接作业人员未持建筑焊工证上岗,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疏散通道、应急照明和灭火设施。
责任追究:施工总承包单处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监理单位、分包单位被吊销资质证书,8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教训警示
动火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范要求:
1.有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守护,同步实施防灭火措施;2.有灭火器材设施,确保第一时间处置;
3.有安全防火距离,作业前清理周边可燃易燃物;
4.有不燃物品覆盖遮挡,确保周边无法移动的可燃物不被引燃;
5.动火作业属于特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必须落实防护措施。
违规用材:
“夺命彩钢板”吞噬生命
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不符合标准的保温材料,一旦起火便成为“燃料桶”,释放大量有毒浓烟,堵塞逃生之路。
案例四:某老年公寓重大火灾事故
2025年4月8日,某市某老年公寓发生重大火灾,造成2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74.8万元。
事故责任:涉事建筑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夹芯彩钢板屋顶和木龙骨、木檩条,房间吊顶、走道隔墙达不到耐火极限要求;火灾发现迟、报警晚、初期处置不力。
责任追究:老年公寓负责人等2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45名公职人员被追责问责。
案例五:某敬老院违规搭建
2025年5月,福建省委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发现,某市某镇敬老院后方采用彩钢泡沫夹芯板(芯材为聚苯乙烯泡沫等易燃材料)违规搭建,建筑内部墙面、吊顶等装修材料未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A级不燃材料标准。
巡查组当即要求停止使用违规建筑,责令限期整改。
教训警示
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建筑材料,就是在给火灾“递刀子”。聚苯乙烯泡沫夹芯板燃烧速度快、释放毒烟大,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临时建筑中使用。
管理失职:
物业管理缺位留下的“致命缺口”
物业作为小区消防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必须确保设施完好、通道畅通、值班到位,任何侥幸和懈怠都可能让“防火墙”变成“夺命墙”。
案例六:某大厦火灾——消防设施失效、培训流于形式
2024年6月20日,某市某区某大厦某室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事故责任:火灾延伸调查报告认定,该大厦物业公司存在以下问题:日常消防安全培训流于形式、初期火灾处置程序不当、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在隐患问题整改期间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责任追究:当地住建部门对物业公司及项目经理给予批评,记入企业及项目经理不良信用记录,扣减相应信用分值。
案例七:某小区火灾——消防通道堵塞、消火栓无水
2023年5月16日,某市某小区业主家中因幼儿不慎引燃室内物品导致火灾。
事故责任:火灾发生后,物业存在多项失职:消防通道被私家车堵塞,消防车通行受阻,延误救援;室内消火栓无水,消防人员需从相邻楼栋接水灭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经查,该小区业主违规停放车辆现象普遍,物业未采取有效管理措施。
责任追究:法院认定物业公司对火灾损失扩大存在过错,承担30%的赔偿责任;违规占用消防通道的业主李某承担5%的赔偿责任;其余损失由业主自行承担。
教训警示
物业管理失职,就是给火灾“递钥匙”——打开了伤亡扩大的“加速门”。消火栓无水、控制室无人、通道被堵塞、演练走过场,每一处隐患都可能在火灾中变成“索命陷阱”。物业管理企业必须严格履行法定职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率100%、控制室持证上岗率100%、疏散通道畅通率100%、年度演练覆盖率100%。守住这四条底线,才能真正筑起社区消防安全的“防火墙”。对于失职渎职的物业企业及相关责任人,法律必将严惩不贷,绝不姑息。
业主同样是社区消防安全的直接参与者和第一责任人。每位业主都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占用“生命通道”、不埋压消防设施、积极配合物业日常管理,既是保护自己,也是保护邻里。
以案为鉴,筑牢防线
★ 建设单位
切实履行首要责任,不得违规发包、不得擅自拆除消防设施、不得使用不合规建材。
★ 施工单位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岗履职,动火作业必须持证、审批、防护“三到位”,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必须配置齐全,可燃建筑垃圾必须及时清理,应急疏散演练必须定期开展。
★ 监理单位
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及时报告。
★ 物业服务企业
切实履行小区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时刻畅通、消防控制室24小时持证上岗值班、电动自行车不得进楼入户违规停放充电、日常防火巡查检查落到实处、定期组织消防演练和宣传教育培训。对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 各级住建部门
切实扛起监管责任,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项目纳入重点监管台账,实施常态化跟踪;加大对装饰装修工程、小散工程的监管力度,消除监管盲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敢于亮剑、严格执法;结合明查暗访和安全生产攻坚行动,举一反三开展大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