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山口镇自来水厂于2024年8月27日向我局提出取水许可申请,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和《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可能涉及第三方利益的取水许可申请应向社会公告。现就有关取水信息公告如下:
取水单位:青田县山口镇自来水厂
取水水源:瓯江支流四都港流域方山源支流黄坑底坑地表水
取水地点:青田县四都港方山源支流黄坑底坑(东经120°19′09″,北纬28°03′11″)
年取水量:最大取水量68.09万立方米,最大取(引)水流量2750立方米/日,取水保证率为95%。
若对青田县山口镇自来水厂取水许可申请有异议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
联系人:水利窗口 联系方式:0578-60950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