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公证处办理首例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

近日,青田县公证处依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相关当事人申请,正式受理了首例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借款合同公证。

为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强化金融风险防控、优化县域营商环境,青田县公证处与浙江青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全面开启“公证+金融”深度协同新模式,为维护金融市场秩序、高效化解金融纠纷、服务侨乡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能。该公司是我县积极引入“赋强公证”这一法治工具的第一家银行金融机构。

根据申请,青田县公证处可为银行业金融机构运营中所签署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7条规定的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内容涵盖授信、借款、票据承兑、融资租赁、债务重组、担保等各类金融债权文书。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银行金融机构无需经过冗长的诉讼程序,可凭赋强公证书及执行证书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幅缩短债权实现周期、降低司法成本与运营风险,有效压降不良贷款率。

青田县公证处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银监会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创新推行线上线下融合办证模式,开通专人对接、快速办理、远程核验等便利服务,切实提升金融机构与群众办事体验,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青田县公证处负责人表示,建立“公证+金融”风控工作模式,是公证机构服务实体经济、参与社会治理、助力金融稳定的重要实践,也是深化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关键举措。下一步,公证处将以此为新起点,立足职能、主动作为,持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效,不断深化与银行金融机构的务实合作与协同联动,以专业公证力量护航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全力打造公证赋能金融、法治守护诚信的青田样板,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青田、法治青田、活力青田贡献更大力量。(供稿人:叶鑫杰  核稿人:胡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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