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青田县市场监管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部署,全面启动“三小”(小药店、小诊所、小美容店)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严厉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即日起,青田县市场监管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三小”经营使用药品安全违法线索。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2. 销售过期药品;
3. 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
4. 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或者执业药师未履行审方职责;
5. 违规网售药品;
6. 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
7. 经营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
8. 经营未依法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
1. 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
2. 使用过期药品;
3. 未按照规定贮存药品;
4. 从非法渠道购进医疗器械;
5. 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情况;
6. 使用未依法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
7. 未按照规定贮存医疗器械;
8. 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9. 违规使用医美药械。
1. 经营未依法注册、备案的化妆品;
2. 擅自配制化妆品;
3. 擅自更改化妆品使用期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4. 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化妆品。
如发现违法线索
请保存好相关证据进行投诉举报
专项治理投诉举报渠道:
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
https://zxts.zjzwfw.gov.cn
“三小”药品安全问题投诉举报电话:
0578-12345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2025年4月11日
(供稿人:何蓓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