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8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爱玛车业)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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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新能源智慧出行项目(一期)

青田县腊口镇乌坦山片区02-02地块

丽水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约200008.4 万元,厂区 总用地面积 约 504 亩,总建筑面积 25559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 300 万台电动车的生产能力

分别在浙江政府服务网、环评宝网进行了公示;并在石帆小学、腊口镇中心幼儿园、腊口中心卫生院、高坟岗村、同心小区、腊口 镇政府、石帆村进行现场张贴公示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市政管网;生产废水经自建生产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大气污染防治:营运期抛丸粉尘经集漆,接入布袋除尘器 处理后尾气由排气筒至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由喷塑机自带的滤 芯处理后进入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排气筒至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集气至水帘机去除漆雾后, 进入水喷淋+活性炭吸-脱附 +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尾气由 20m 排气筒排放;注塑废气收集后进 入到活性炭吸附处理,尾气由20m排气筒排放;厂区内塑料件 10条涂装线烘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进入水喷淋+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设施处理,尾气由20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由 120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风机收集后进入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油烟至楼顶高空排放。3、噪声污染防治:营运期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隔声降噪及消声措施;选用先进、噪声低、振动小的生产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4、固废污染防治:营运期生活垃圾、废包装物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生化污泥、废渗透膜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金属 边角料、废钢丸、废焊条外售综合利用;废溶剂型涂料桶、废磷化液乳化液桶桶、废电泳漆桶、废漆渣、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机油、废乳化液、废油桶、废渣、物化污泥、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30日(8个工作日)

联系人: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青田分局

联系电话:0578-6095080

通讯地址:青田县石郭工贸区15号(青田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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