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请渠道
申请人到县内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必要性及描述 | 备注 |
身份证复印件 | 纸质 | 必要 | 个人申报提供 |
工商营业执照 | 纸质 | 必要 | 主体申报提供 |
购肥税务票据 | 纸质 | 必要 | |
购肥付款银行转帐凭证 | 纸质 | 必要 | |
购肥申请表 | 纸质 | 必要 | |
购买人与肥料合照 | 纸质 | 必要 |
3. 办理程序
(1)到县域内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收到申请的乡镇(街道)在一定期限内将材料转至种植地乡镇(街道)办理,并按时做好登记、公示、补助发放;
(3)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县级审核、公示等工作。
(4)县农业、县财政部门联合拨付补贴资金。
4. 补贴标准
配方肥补贴标准:配方肥500元/吨,0.5吨起补,最高补助50吨。
有机肥补贴标准:商品有机肥按购买产品单价30%补助,每吨补助不超过500元,0.5吨起补,最高补助50吨。
5. 改革前后变化:
改革前,需回户籍地或种植地乡镇(街道)办理;改革后,实行县域内通办,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在所有乡镇(街道)均可无差别提出申请。
6. 办结时限
县级公示后两月内发放补贴
7. 结果送达
补助资金发放至指定账户
8. 咨询途径
咨询: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8-6802196
9.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8-2091997
10. 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县域内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
11. 办理进城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8-6099767

(投稿人:王瑛,审核人:朱成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