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农业农村局:配方肥、有机肥购置补贴服务实现全域通办!

1. 申请渠道

申请人到县内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身份证复印件

纸质

必要

个人申报提供

工商营业执照

纸质

必要

主体申报提供

购肥税务票据

纸质

必要


购肥付款银行转帐凭证

纸质

必要


购肥申请表

纸质

必要


购买人与肥料合照

纸质

必要


3. 办理程序

(1)到县域内的乡镇(街道)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收到申请的乡镇(街道)在一定期限内将材料转至种植地乡镇(街道)办理,并按时做好登记、公示、补助发放;

(3)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做好县级审核、公示等工作。

(4)县农业、县财政部门联合拨付补贴资金。

4. 补贴标准

配方肥补贴标准:配方肥500元/吨,0.5吨起补,最高补助50吨。

有机肥补贴标准:商品有机肥按购买产品单价30%补助,每吨补助不超过500元,0.5吨起补,最高补助50吨。

5. 改革前后变化:

改革前,需回户籍地或种植地乡镇(街道)办理;改革后,实行县域内通办,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在所有乡镇(街道)均可无差别提出申请。

6. 办结时限

县级公示后两月内发放补贴

7. 结果送达

补助资金发放至指定账户

8. 咨询途径

咨询:青田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8-6802196

9. 监督投诉渠道

监督投诉电话:0578-2091997

10. 受理地点和时间

受理地点:县域内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受理接待时间:工作日

11. 办理进城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8-6099767

(投稿人:王瑛,审核人:朱成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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