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53号),经研究决定,结合国有林场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进行资金拟分配,公示详见附件(青田县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拟分配表)。
公示期:2021年11月 4日—2021年11月10日
联系单位和电话:青田县林业局 0578-6506626
附件:青田县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拟分配表
青田县林业局
2021年11月 4日
附件: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的通知》(浙财资环〔2021〕53号),经研究决定,结合国有林场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进行资金拟分配,公示详见附件(青田县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拟分配表)。
公示期:2021年11月 4日—2021年11月10日
联系单位和电话:青田县林业局 0578-6506626
附件:青田县2021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二批)拟分配表
青田县林业局
2021年11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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