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命名地名名称的公示 青地名建字〔2022〕2号

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53 号)关于稳妥有序做好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职责交接工作的通知 浙建房发〔2022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位于高湖控规A10-02地块开发项目命名为明湖园予以公示。命名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向青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913日至919

联系地址:青田县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1411

联系电话:0578-6036130

邮政编码:323900

附件:拟命名的地名名称概况表

青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913

附件:

拟命名的地名名称概况表

拟命名地名名称

概 况

命名理由

申报或建设单位

明湖园

明湖园位于高湖控规A10-02地块,东邻桐川溪,南邻桐川休闲公园,西邻船寮溪,北邻高湖控规A10-01地块。本项目总用地面积6912㎡,总建筑面积2889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192㎡、地下建筑面积4700㎡。共有3幢170套,主体层数18层,主体高度57米。

明:明亮。湖:湖泊。意:清澈明亮的湖泊旁恬静之居。故命名明湖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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