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青田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4年4月28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②“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③“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④“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⑤“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⑥“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法行为 |
1 | 高湖镇红黄线与桐川新桥交叉路口 | ① |
2 | 高湖镇红黄线与桐川新桥交叉路口卡口 | ③④ |
3 | 鹤城中路县政府门口人行横道 | ⑤ |
4 | 鹤城街道六东线与迎宾大道交叉路口卡口 | ②③④ |
5 | G330洞合线151公里570米(西村村卡口) | ②③④ |
6 | 伯温西路与披云路交叉路口(伯温西路与披云路路段) | ⑥ |
7 | 伯温西路与秦观路交叉路口(伯温西路与秦观路路段) | ⑥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青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27日